
杭州租房合同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a.书面租赁合同。
b.房屋所有权证书。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c.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d.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e.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人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_区________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产证号________,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已对出租房屋进行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内不变。从第________年起,月租金为________元。
五、承租人必须按时向出租人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
六、承租人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__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未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出租人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性,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出租人延误房屋维修而使承租人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出租人负责赔偿。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出租人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出租人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发生损坏,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承租人阻碍出租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承租人负责。
十、承租人如需对房屋进行增装修或修改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出租人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出租人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________元;
十二、租赁期满,出租人应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承租人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出租人提出书面意向,经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三、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如期归还该房屋。若承租人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天内,出租人将出租的房屋交承租人使用。如出租人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承租人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出租人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人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出租人应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承租人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出租人提出书面意向,经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如期归还该房屋。若承租人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XX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出租人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XX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租赁代理费:出租人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___元,承租人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___元。
二十四、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________,房屋租赁期满后退回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出租人、承租人、丙方各执________份。
二十四、甲方向丙支付代理费300元;承向丙支付200元。
二十五、租赁期满,押金归还,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出租人、承租人、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向丙支付代理费300元;承向丙支付200元。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________,房屋租赁期满后退回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出租人、承租人、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向丙支付代理费300元;承向丙支付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