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方案
根据《连云港市滨海中学》关于“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现就评选方案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优秀教育工作者指的是近三年(截止至2025年7月7日)实绩突出的教师。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 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可累加),现任班主任;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 2. 教育教学实绩: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区、校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级(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0.5分;近三年在市、区、校级担任班主任管理工作讲座(班会课)的分别加5、4、3分。 3. 教育教学成果:个人或所带班级教育管理工作成绩优良,累计加分。
二、 评选条件
优秀教育工作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实绩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 2. 符合评选流程要求,未被三年内申报无效。 3. 获得的称号和表彰应具有代表性或重大意义。 4. 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分,评分为60-95分。
三、 推荐人数
推荐教师每人1名,从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推荐至德育工作并参加考评。
四、 推荐流程
- 填写实绩表:每位教师需如实填写近三年(指近三学年度)实绩情况。
- 评分与累加:根据以上条件和量化细则,评分为60-95分。
- 推荐候选人:综合评估推荐人实绩及教育工作成果,最终确定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者。
- 考评结果:学校考评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考核,评分为60-100分。
五、 艃评标准
- 实习能力与管理经验:5分
- 教育工作成果:5分
- 教育管理成绩:5分
- 团建与班级建设:5分
- 个人或所带班级德育贡献:5分
- 其他教育工作表现(如开展德育文章、主持课题等):5分
六、 总体要求
- 推荐教师需符合评选标准,且无弄虚作假行为。
- 文章内容需清晰、详细,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workbook、德育文章等)。
七、 补充说明
- 请每位教师在填写实绩表时,明确标明所获得的称号和表彰,避免模糊不清。
- 评分为60-95分,考评结果为60-100分,需结合德育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以上方案旨在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同时也注重实绩的标准与量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